愛丁堡的藝術工人---Art Workers



社區藝術運動始於
1960
年代晚期的歐洲、北美和澳洲。

終於翻完了~~

這篇文章出自近來閱讀有關操演〈performativity〉概念的部分譯文,作者在這份文章中透過兩個不同的研究案例試圖說明操演如何體現於日常生活。其中一個case即為愛丁堡的藝術工作者,“藝術工作者”或是“文化工作者”這是台灣語境中對從事與藝術相關工作的人之稱謂。不過作者用worker此字詞稱呼這群人,這是我覺得有意思的第一點,另外,他將愛丁堡的藝術工人於處理、面對政府的互動與反應視為操演過程,有是我覺得有趣的地方。因為,作者目前在文章中所描述的狀況,我想對台灣的文化團體並不陌生,只是作者將這個過程放置學院的分析中檢視。目前文章還沒看完,不過或許作者可以提供較為完整的看法,從不同的角度看待藝文團體與政府機構的關係。










早期它批判具再生產功能的大眾傳播媒體和精緻藝術〈High Art〉只藉由預設一連串共生的價值觀展現統治階級意識形態,並且認為擁有不同價值觀的邊緣團體被排除於公共的自我表達之外。因此,社區藝術的實踐者致力於邊緣團體,同時運用各式各樣的藝術實踐賦予邊緣團體不同的技巧以及表達自身世界觀的機會。“社區藝術”現已成為涵括廣泛實踐的字詞,從“駐村藝術家”到提供視覺藝術技巧的工作坊訓練等等。我在愛丁堡的研究,關注於後者的實作。隨著我訪問愈來愈多在此種實作計畫中的工人,發現她們共享一套觀念和實踐的情況愈加明晰,因此我開始思考並將其視為“社區藝術工人的論述”:伴隨思考而引發的一項影響為將社區藝術的發言者視為“社區藝術工人〈community art workers〉”而不是稱之為社工或藝術家。因此我想探究這些工人透過何種方式描述其實踐[1]practice〉的批判性影響;並且我想暗示她們的描述奠基於其在操演〈performativity〉概念上的激進性。〈p438〉。


我已說明受訪者展演一套關於“社區藝術”的論述,稍後我將回頭解釋此說法。但這不僅只是這些工人必須引證的論述,尤其是她們也涉入再生產主體位置與地方權威性定義的權力網絡。接受訪問的社區藝術工人相當清楚地瞭解到她們在論述場域的相對匱乏。終於,她們花盡心思於此場域,將力量置放於不同的機構,無論何種名稱類別-區自治會、地區議會、蘇格蘭政府、中央政府、英格蘭廣播公司、愛丁堡國際與地方藝術節、蘇格蘭歌劇院、蘇格蘭芭蕾舞團、蘇格蘭藝術協會─或者更普遍地描述─大眾傳媒、醫療專業機構、學校、大學。眾多機構似乎以廣泛的過程運行權力,特別是透過促使社區藝術在城市得以執行的預算和補助,以及不平等與不均等的資源供應。然而,這些權力的運作並非像是抽象的結構,更確切地說權力被理解為操演的中介者,操演因其影響被言說。對這些工人來說,權力是具有權威性的,因為它透過權威性的方式述說。她們明白權力的運作可劃分成不同部分,像是透過其命名、定義的能力,描述某些人或地方的狀態與他人不同,以及運用特殊的方式排除其他定義。因此,他們也強調論述操演的生產性。有些對地方及全國性的媒體具有關鍵性影響,舉例來說,特別是克雷米勒(Craigmillar)(Muirhouse)以及(Wester Hailes)這幾個地方,就在此邏輯下被賦予“壞名聲”。〈p438-439〉。


社區藝術工人的論述在此邏輯下,將權力診視為自身的論述,論述的權力依靠於採用特殊方式定義、重複某些地方或人為特殊樣貌的操演性權威。


然而,社區藝術工人真正難題在於如果她們需要補助金持續下去,必須對補助單位擁有一套自身的說法。如果贏得補助可以繼續工作,她們必須重新引證不同的論述。因此,在她們對自身工作的描述中,這些工人確實使用論述。但於此,Butler對轉化〈slippage〉的強調變得十分重要。藝術工人對這些定義的引用不僅只是仿效,如前所述,操演非命定為複製品。轉化的存在是可能的,並且關鍵性的結果來自對轉化的堅持。因此,工人們不斷依尋某些不恰當、膚淺甚或臨時的方式類型化支配論述的用語。一位來自Muirhouse的工人對他為保障Muirhouse藝術中心未來補助金的企圖作出以下解釋:


“我們以這些時日賣東西的方式販售,就是數字,座位的數字,百分比啦還有一些其他有的沒的東西等等。”


他們提到“你知道的,那句行話,培力”,同時嘗試訴諸於“每月最愛”的行銷方式,而且展開所謂的“官腔”:“我猜想打官腔有點像是將Muirhouse這地方描繪的有點像是活躍社區的意味”“行話”、“官腔”、“專業用語”、“招攬生意的言詞”、“標語”:以上所有的字詞皆驅使言說者遠離權威性論述。於是縫隙便於社區藝術工人的論述實踐與補助機構之間產生。兩者間的認知和對補助的理解存在不同主張。




如果掌握權力的機構是藉由他們對社會地理的權威性描述此操演過程所定義的,那麼社區藝術工人對自身操演則擁有截然不同的解讀方式,並且她們描繪出對社區藝術的論述,以生產不同的批判效果。她們不斷向我重複描述促使另類群體擁有發聲管道是社區藝術方案的目標。一項計畫嘗試“讓人們有地方發聲”、“賦予沒有發聲權的人們一項管道”、“培養人們的技巧和自信”。權力再次反映為發言的聲音。但是對此種發言的理解與城市中權力機構的看法截然不同。舉例來說,社區藝術工人鮮少說明發聲的內容為何。在Craigmillar執行環境計畫的一位藝術工人即為此典型,當他聲明社區藝術具有發聲功能的同時,他自己卻趨向討論其他的事物:


計畫似乎可涵括眾多好的事物。例如社區參與,從事社區藝術在自信和其他社會面向是一項具體可見的事情,但他同時也可製造論述…我不是說這在Niddrie Marischal是最優秀的,但在某個程度上它代表了小小的成功…


訪談中工人很少提供她們如何思考透過計畫這“手段”製造產物以及她們於論述用詞上指涉的意義。儘管她們對“發聲”十分關切,但將社區藝術計畫轉化為擁有穩定內容的演說行動她們似乎顯得不情願。因為演說的行動比起實際的演說內容更為重要。


“所以,其實你知道嗎?Wester Hailes的正面形象對某些大眾來說或許意味著每件事都是樂觀的,對我們來說它代表著呈現才能、呈現大眾可以創造對世界的批判觀點,並且它顯示出大眾可以透過自己的方式發聲”。


這說明了發聲的重要性在過程中所產生的意義更重於發聲的具體內容。的確,工人著重於視藝術計畫作為操演實作,其中的影響為引導參與者進入公共領域。被用來指稱社區藝術計畫操演的字詞為“過程”。“過程”意謂著當參與者涉入一項計畫時技巧的學習以及藝術的創造。「過程」被理解為具有動態性格並非奠基於工人教導參與者的傳統教育學形式,而仰賴於參與者從自己的實作中學習。一位年輕的影像工作者說:“真正的重點不是我們所提出問題”。並且透過團體計畫工作的過程,也存在了一層參與者轉化其個人與集體的感知。例如,許多工人說明「過程」能夠透過實作促成認同。所以當工人與殘障人們一同工作時,“主要的焦點在參與過程”。一位來自Pilton的影像工人如此描述他的計畫:


“現在,影像成為辨析問題的工具,同時兼具於團體內部凝聚團結的效用,所以影像至少具有兩種不同效果,並且藉由捲入影像中人們可逐漸壯大團體,所以你擁有一項可以指出團體外在阻力的產物同時也可牽引人們參與團體” 





參與的過程本身對團體認同的創造具有生產性。認同的理解說明了這個特殊的形式將依其議題的特殊性和過程的操演有所變動,而不是依照已經存在的社會認同。更甚者,主體性的操演並非擁有穩定終點的過程。許多工人提及過程的重點在於製造更多的過程與參與。 





因此過程伴隨著過程。過程自身具有再生能力,這也是它的目標。



也就是在此前提下,參與的過程從未到達所謂完整的狀態。
所以計畫中的參與者透過她們不斷的參與持續改變。參與者不斷轉化,因此尋找發聲管道的過程,同時也是開展另一個不同的自我。 





對社區藝術工人來說,不論是“社區藝術工人”、“權力機構”或是“企劃參與者”的主體位置為何,只有透過操演才得已構成。然而,操演的實作藉由權力機構的聲明以及計畫參與者難以捉摸具有過程性的認同之間產生差異,於此過程藝術工人在其中闡述其工作的激進性。對她們來說,不斷重複操演並不是要複製權力論述而是要改變。它們可藉由操演的過程重構。










[1] Practice:譯為實踐或實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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